回龍觀公司注冊相關人員為您介紹關于代開發(fā)票所需材料: (一)必須提供的證明資料: 1、《代開發(fā)票申請表》(表格由稅務機關提供,申請人填寫); 2、申請代開普通發(fā)票的單位經辦人、個人(收款方)的合法身份證件(原件及復印件); 3、付款方(或接受勞務服務方)對所購物品(或接受勞務服務的項目)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(個人小額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收入在200元<不含本數(shù)>以下的除外)。書面證明必須載明收款方經營行為(或勞務服務)發(fā)生的地點、貨物品名(或勞務服務項目)、單價、數(shù)量、金額以及單位名稱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電話和聯(lián)系人等內容,并加蓋單位公章(付款方為個人的,以簽章確認)。 (二)視不同情況提供的證明資料: 1、自產自銷的免稅農產品,須提供農產品產地村委會(或居委會)出具的“自產自銷證明”。“自產自銷證明”必須載明農產品種植(養(yǎng)殖)的品種、面積、數(shù)量、金額等內容。 2、申請代開普通發(fā)票金額較大的,每次在5萬元以上(含5萬元),應提供進貨發(fā)票(原件及復印件)或當次經營活動相關的購銷合同(原件和復印件)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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